对文年生家属来信的批语
(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请汪[2]转小平、春桥[3]酌处。

毛泽东
九月廿八日
可能是冤案。

注释
根据手稿刊印。
[1]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原副司令员文年生的妻子苏
枫一九七五年九月五日给毛泽东写信说,文年生长征时曾在您身边
任军委教导队队长;一九四二年在延安任关中警一旅旅长兼马兰分
区司令员时,您曾亲笔书赠“生产教育二者兼顾”奖励他;一九四
五年他任南下的第三游击支队司令员,是您亲自讲话并为部队送
行。他是在您和党的长期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一位老干部。一九六六
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初期,他以党委副书记身分主持军区党委工作,
因不同意黄永胜等人镇压群众的做法,于一九六七年三月被撤去军
区文革小组长职务,后又被撤销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及其政治待遇
和生活待遇,遭到残酷斗争,于一九六八年六月六日含冤逝世。去
年,我曾向军区复查小组提出给他作出政治结论、公开平反的要求,

遭到拒绝。我和我的孩子们以极其悲愤而又沉痛的心情向主席写这
封信,盼望着文年生同志遭受的不白之冤早日昭雪。
[2] 汪,指汪东兴,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办公
厅主任。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他建议将“毛主席批示和原信
印发在京中央政治局、中央军委常委,抄广东省委、总政等有关单
位”。中央办公厅后来将苏枫的信和毛泽东的批示一起作为一九七
五年第二三六号文件印发。
[3]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
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他在
汪东兴的报告上批示:“同意东兴同志意见,总政应追究查处此事,
如属冤案,应予平反。”九月二十九日,他又批示:“请东兴同志批
印后,交总政办理。”春桥,即张春桥,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央军委常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参见本册第397页
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