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周恩来送审的中央关于恢复邓小平
党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职务
决定稿的批语”
(一九七三年三月)
同意。

注释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1] 周恩来一九七三年三月九日给毛泽东写报告说:“关于
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国务院副总理职务问题,政治局会议几次讨论
过,并在主席处开会时报告过。”“政治局认为需要中央作出一个决
定,一直发到县团级党委。”周恩来送审的中央决定稿写道,一九七
二年八月十四日,在邓小平同志写给主席的一封信上,毛主席作了
重要批示(见本册第308页),中央政治局认真讨论了毛主席的批示
和邓小平同志的问题,决定:“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恢
复他的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由国务院分配他担任适当丁作。”毛泽
东阅后写了这个批语。三月十日,中共中央正式下发了这个决定。一
九七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我和剑英
同志请邓小平同志参加军委,当委员。是不是当政治局委员,以后
开二中全会报告追认。十二月十四日,毛泽东同政治局有关同志谈

话时又说:现在,请了一个军师,叫邓小平。发个通知,当政治局
委员,军委委员。政治局是管全部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我
想政治局添一个秘书长吧,你不要这个名义,那就当个参谋长吧。十
二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同政治局有关同志和北京、沈阳、济南、武
汉军区负责人谈话时,向他们介绍邓小平说:我们现在请了一位总
参谋长。他呢,有些人怕他,但是办事比较果断。他一生大概是三
七开。你们的老上司,我请回来了,政治局请回来了,不是我一个
人请回来的。他还对邓小平说:你呢,人家有点怕你,我送你两句
话,柔中寓刚,绵里藏针。外面和气一点,内部是钢铁公司。过去
的缺点,慢慢地改一改吧。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
邓小平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参加中央和军委领导
工作的决定的通知。一九七五年一月五日,中共中央发出一号文件,
任命邓小平为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一月八
日至十日,中共十届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追认邓小平为中央
政治局委员,选举邓小平为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一
月十三日至十七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任命邓小平为国务院副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