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枫家属来信摘要上的批语”
(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一日)
连原信一起,请汪[2]印发政治局各同志。我意放他出
来治病。林枫问题过去没有弄清楚,有些证据不足,办案
人员似有一些逼供信。
毛泽东
七二年八月十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 这个批语写在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一九七二年八月
十日编印的《来信摘要》第五四五号上。来信摘要写到,原中共中
央高级党校校长林枫的子女林梅梅等八月五日写信给毛主席,说他
们八月四日去秦城见了林枫一面,林现患心脏病、糖尿病,神情呆
滞,身体枯瘦,请求让他出来治疗休养。一九七三年七月七日,林
枫给毛泽东写信说:“在您和中央的亲切关怀下,我到阜外医院治病
已经十个多月了。”信中请求早日恢复他的党组织生活,还揭发了林
彪在东北的几个问题。七月十日,毛泽东阅信后批示:“纪、汪酌处。”

[2] 汪,指汪东兴,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
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