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林彪叛国出逃、自取
灭亡通知稿的批语
(一九七一年九月)

照发。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 林彪,原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文化大
革命”中伙同陈伯达等组成反革命集团,并与江青反革命集团互相
勾结、互相争夺,阴谋夺取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力。阴谋败露后,一
九七一年九月十三日乘飞机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坠机身亡。一九
七三年八月中共中央通过决议,开除林彪的党籍。一九八一年中华
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2] 周恩来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七日送审的这个通知稿的主
要内容是:一、中共中央正式通知,林彪于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三日
·仓惶出逃,狼狈投敌,叛党叛国,自取灭亡。二、林彪叛党叛国,是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以来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
的继续,是林彪这个资产阶级个人野心家、阴谋家的总暴露、总破
产。三、我们党是从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中成长壮大起来的。
四、当前全党必须提高革命警惕,防止敌人破坏,必须继续加强战

备。五、林彪叛党叛国问题,根据内外有别、有步骤地传达的原则,
目前只传达到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以上的党组织。后来根据中央指
示,这个通知逐步扩大了传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