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英国《卫报》有关中国对东海
(1)
大陆架拥有主权文章的批语”
(一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送总理[2]及外交部研究,此文可否可以在人民日报转
载。[3]
注释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1]《参考消息》一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摘登了英国《卫
报》十二月十八日发表的一篇文章,题为《争夺东海的石油》。该文
指出,日本、南朝鲜和台湾当局正在忙着出让深海开采权,其中有
些深海开采权在法律上是有争执的。这种开采活动是在中国的大陆
架进行的,但是却没有同中国商量。中国人本月终于打破了在这个
问题上的沉默,强烈声称他们对东海大陆架拥有主权。这是北京第
一次公开表示这样的态度。中国人不能说同日本和南朝鲜毗连的地
区的整个大陆架都属他们所有,因为日本和南朝鲜作为沿海国家也
享有类似的权利。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从理论上说应当通过相互之
间达成协议来分配这种权利,像在北海做的那样。此外,还有一些
远离日本和朝鲜的广大地区,在这些地区,只有中国才可以合法地
被认为是沿海国家。一九五八年关于大陆架的日内瓦协议规定,沿
海国家对“水深二百米或超过这个深度而水深允许开发天然资源”

的大陆架行使主权。东海大部分地区是在二百米的深度以内,何况
协议的规定还超过这个深度。毛泽东阅报后,写了这个批语。
[2] 总理,指周恩来。
[3] 根据毛泽东的批示,《人民日报》一九七○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登载了这篇文章的内容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