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军区等单位传达九届二中
全会精神情况摘要上的批语”
(一九七○年九月)
-
第五页上所提处理意见很好,应该进行一次思想和政
治路线方面的教育。

周、康阅,退林办。
注释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林彪一九七○年九月
二十二日向毛泽东报送了《关于南京军区党委等单位传达党的九届
二中全会精神的情况报告摘要》。这个摘要说,南京军区等三个军区
的党委和江苏、贵州等七个省、区党的核心小组在九月十一日至十
四日分别向军区党委常委和省、区党的核心小组成员传达了九届二
中全会精神,并认真地进行了讨论。摘要第五页讲到,贵州省在讨
论团结问题时,“到会的军队干部一致认为,部分参加“三结合”的

军代表,滋长了骄傲情绪和急躁情绪,必须引起严重的注意。决定
分期举办军队干部学习班,重点解决这个问题,以进一步开展拥政
爱民活动”。林彪在这段话下面划了线,并注明:“此类问题已告军
委办事组作为专题研究,以便改正三支两军人员中所出现的不良倾
向。”本篇一是对林彪的这个意见而写的。本篇二写在林彪报送这个
摘要的信封上。
委。
 周,指周恩来。康,指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
林,指林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