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转发北京二七机车厂、
上海国棉十七厂整党建党情况
报告的指示稿的批语
(一九七○年五月)
照办。
注释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1] 指北京二七机车车辆工厂革委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三
四一部队驻厂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一九七○年三月十二日的报告和
中共上海国棉十七厂委员会四月二日的报告。两个报告强调,整党
建党要“狠抓两条路线斗争”,“放手发动群众,实行开门整党”,
“搞好吐故纳新”,“加强领导班子革命化”,“在斗争中整党建党”。中
共中央五月二十九日批转了这两个报告。转发前将中央指示稿和两
个报告送毛泽东审阅,毛泽东写了这个批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