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周恩来关于召开四届人大等
问题报告的批语)
(一九七○年三月十四日)
同意中央的部署。

注释

三月十四日下午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1] 这个批语写在周恩来一九七○年三月十四日给毛泽东
等的报告上。报告说,汪东兴回京后,传达主席关于筹备召开四届
人大的指示,政治局在京同志一致拥护,立即着手进行。工作分几
个方面:第一,关于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由恩来等五人
组成一个工作小组,现起草好了一个决定稿,并作了修改,十三日
晚已在政治局有关会议上讨论通过。现送上,请审阅批示。有些不
便写入这一文件的,拟与各省来京同志面谈。周恩来送审的决定稿
包括四届人大的指导思想、四届人大代表的条件、名额、比例、选
举方法等五个部分。第二,关于修改宪法工作小组,已由康生等五
人组成,拟在三天后将修改要点写出,待讨论、送审后再着手修改
文字,准备一个月完成这项工作。第三,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拟在
各地同志来京协商后,再组织人动手起草。第四,关于筹备工作,待
汪东兴回程时再请他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