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
通知稿的批语
(一九七○年二月)
照办。

注释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1] 周恩来等一九七○年二月一日送审的这个通知稿指出,
有些单位大兴土木,讲排场,摆阔气,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国家资
财,这种铺张浪费的资产阶级作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此,中
央重申:一、严禁新建、扩建和改建楼、堂、馆、所;二、任何地
方不许兴建高标准的城市建设工程,不许随意拆迁房屋;三、一切
新建、扩建企业和“五・七”干校的非生产性建筑、生活设施必须
从简;四、一切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一律停止添置非生产
性设备,必要时由内部调剂解决;五、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看
电影,不搞不必要的庆祝活动,更不许借此铺张浪费;六、违反上
述规定,继续铺张浪费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十分严重的要给
予刑事处分;七、要严格遵守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节约开支。二
月五日,中共中央下发了这个通知,并附发了西安市、柳州市等几
个地方铺张浪费、大兴土木搞非生产性建筑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