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转发湖南省革委会擅自
传达毛主席指示检查报告
的通知稿的批语1)
(一九六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照办。
注释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1] 周恩来等一九六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送审的这个通知
稿指出,湖南省革命委员会未经请示,擅自印发毛主席对湖南工作
所作的重要指示,是错误的,是违背中央历次的通知和决定的。中
央再次重申:严禁私编、私印和散发毛主席、林副主席的讲话、视
察谈话和中央其他同志的讲话和谈话,以及有关毛主席、林副主席
和中央其他同志的传记、抄件、文件、书籍、诗词、画册、图片,等
等。凡属以上谈话记录和文书、图片、画册、各地都应采取措施,立
即收回,予以销毁。以后如再有违犯这一通知的规定的,即应执行
纪律,严予处分。对于那些为达到反革命目的的造谣惑众、招摇撞
骗的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必须分别予以判刑。各省、市、自治

区革命委员会都必须严格控制各地区、各单位所属的印刷厂,严格
控制纸张的分配、使用。毛泽东的批语,写在周恩来等的送审报告
上。当日,中共中央即下发了这个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