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军委办事组关于加强全军组织
纪律性指示稿的批语
(一九六九年八月)
用军委名义发。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 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一九六九年八月十六日送毛泽东
等审阅的《关于加强我军组织纪律性的指示》稿指出,目前全军形
势大好,但“有少数单位、少数人员,甚至个别中高级干部,仍然
严重地存在着无政府主义、资产阶级派性和无组织无纪律现象”。为
此,提出如下要求:一、全军必须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坚
决反对“多中心即无中心论”,反对破坏集中统一、破坏组织纪律、
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行为。二、要在全军普遍进行组织纪律和法
纪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对纪律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澄清各种错误思
想和胡涂观念。三、对个别严重违法乱纪、屡教不改的人,必须给
以必要的纪律制裁。四、各级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要加强领导,
带头遵守纪律,维护纪律。认真贯彻严格管理与耐心说服相结合的
原则。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五、要把加强组织纪律性问

题,作为部队革命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经常抓紧,反复落实。毛泽
东审阅时,将这个指示的署名由“军委办事组”改为“中央军委”,
并写了这个批语。八月二十二日,中央军委发出这个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