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委办事组关于成立解放军
报社领导小组报告上的批语
(一九六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注释
肖力已下放,不应任此职。
七月廿一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1] 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一九六九年七月三日给毛泽东等
写报告说:“根据当前解放军报社抓革命、促生产的情况,我们考虑,
有必要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对报社革命和生产实施一元化的领导。
为此,解放军报社经过反复酝酿,充分协商,提出十五名同志为领
导小组成员。”“军委办事组讨论同意。关于领导小组的负责人,我
们建议仍以肖力同志为好。”肖力,即李讷,毛泽东的女儿。原任解
放军报社总编辑,当时已下放到基层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