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路”政策的经验报告［l］的批语

( 1968 年12 月
1 日）

林、周及文革各同志、：
建议将此件转发各地参考。对反革命分子和犯错误的人必须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三四一部队驻北京新华印刷厂毛泽东思想宣传
队、新华社记者关于新华印刷厂革委会在对敌斗争中坚决执行党的“给出
路”政策的经验报告。报告说，北京新华印刷厂革委会“坚决执行毛主席
‘给出路’
的政策，对全厂已揪出的六十八名阶级敌人，
发动群众，依靠群
众，在反复调查、反复研究、反复核实的基础上，根据阶级敌人罪恶的轻
重，坦白交代的好坏和悔过自新的表现，做出恰如其分的定案处理，给予他

们不同的出路：
1968年11月29日
，北京市革委会将这个报告报送毛泽东
等。本篇一是毛泽东写在北京市革委会送审报告上的批语；本篇二、三是毛
泽东在新华印刷厂经验报告中加写的两条注。
12 月3 日，中共中央、中央文
革将《北京市革命委员会转发新华印刷厂在对敌斗争中坚决执行党的“给出
路”政策的经验的报告》发给各地参考。关于北京新华印刷厂揪出所谓“六
十八名阶级敌人”问题，
中共中央1979 年9 月28 日批准的北京市委、国家
出版局关于为北京新华印刷厂问题彻底平反的报告指出
，
“四人帮”
1968 年
在北京新华印刷厂炮制的那个假经验文件，应予否定·
强加给该厂广大干部
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翻；所造成的一切冤假错案，应予平反昭雪。

注意政策，打击面要小，教育面要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
禁逼、供、信。对犯错误的好人，要多做教育工作，在他们有了觉
悟的时候，及时解放他们。
这个厂111有三千工人，连家属共一万人。

毛泽东
十二月一日
像这样的同志，所在多有，都应解放给予工作。一一毛注

川
指北京新华印刷厂。

[2]
《北京新华印刷厂革委会在对敌斗争中坚决执行党的“给出路” 政
策的经验报告》中讲到，这个厂有一位党委副书记，过去在运动中被当成走
资派来批斗，“后来经过反复核实，反复研究，认为他只是执行了修正主义路
线，犯了严重错误。”“而这个人出身很苦，旧社会曾经要过饭，大家认为他
本质上还是好的。经过群众的冲击之后，他对自己的错误有较深刻的认识，
学习改造过程中表现还好，于是确定可以解放他。在各连队派代表参加的会
上，他进行了检查，绝大多数同意解放他。革委会还准备在全厂范围内让他
作检查” 。在这后面，毛泽东加括号写了这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