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敌斗争中应注意掌握政策的
通知稿的批语和修改［I]
( 1968 年12 月）
有一点修改，付讨论。
[I] 本篇一写在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员姚文元1 968 年1 2 月17 日送
审的通知稿上。通知稿第二条写道：“在提到敌人的名称时，应遵照中央历来
文件中所明确规定的用语，
如：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没有改造
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现行反革命分子等等，不要采用含糊不清的
容易混淆两类矛盾、扩大打击面的词汇。” 在这后面，
毛泽东加写了一句话．
即本篇二。通知稿第四条中写道：“对于反革命分子的子女和犯错误的人的子
女，也要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其中的大多数人逐步接受工农兵的再教
育，使其中少数坚持与人民为敌者孤立起来。”在这后面，毛泽东加写了一段
话，即本篇三。
196 8 年1 2 月26 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下发了这个通知。

在犯过走资派错误的人们中，死不改悔的是少数，可以接受教
育改正错误的是多数，不要一提起“走资派” ，就认为都是坏人。
即使是反革命分子的子女和死不改悔的走资派的子女，也不要
称他们为“黑帮子女”，而要说他们是属于多数或大多数可以教育好
的那些人中间的一部分（简称“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以示他们与
其家庭有所区别。实践结果，会有少数人坚持顽固态度，但多数是
肯定可以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