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七· 三”布告［I ］情况〉的
批语
( 1968 年7 月
1 8 日）
林、周及文革各同志：
请考虑、可否把此件转发各地，并加上几句督促话。
毛泽东
七月十八日

指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1968 年7 月3 日的布告。
[2]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驻军支左领导小组1968 年7 月
15 日关于宣
传贯彻“七· 三”布告情况给中共中央等的报告。报告中说，中共中央、国务
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7 月3 日发出的布告，是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湖
南驻军迅速向部队作了传达贯彻，各单位很快形成了一个大学习、大宣传
“ 七· 三”布告的群众运动，收到了日益明显的效果。经过宣传，有的人主动
交出武器，撤出工事，停止武斗。从实践中大家体会到，
要落实布告，必须
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从政治思想入手，充分发动群众。
7 月19 日
，
中共中
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将湖南驻军支左领导小组的这个报告转发
各地，指出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七· 三”布告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地“立
即检查一下宣传工作的情况，没有抓紧的要抓紧，领导不得力的要迅速加
强”“力求深入人心，
家喻户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