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释放学生犯学习班的情况报告〉[1]的
批语
(1968年7月24日）
林、周[2]及文革各同志阅。
川
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1968年7月16日给北京市革委会、卫戍区的
这个报告说，遵照中央、中央文革指示，
我们于6月11日至7月6日，举办
了第一期释放学生犯学习班，
收效很大。我们的体会是：一、对犯罪的青年
学生，很需要做争取教育工作，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可以教育争取过来的。
二、从政治上启发觉悟入手，以自我教育为主，开展大摆、大颂、大批、大
挖的“四大”活动，
是促使他们自觉认罪，
把他们争取教育过来的有效办
法。三、专政机关的一套旧的办案作风和办案路线，
必须大破，非改不可。
[2]
林，指林彪，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
委，不久被称中央副主席。周，指周恩来。

这样做很对。对犯罪者应当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
毛泽东
七月廿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