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语和修改［1 ]
( 1967 年8 月4 日、
7 日）
改了二点，其余都好。

毛泽东
八月四日

[1]
中共中央关于湖南问题的若干决定稿共四条，主要是：
一、湖南省
军区党委常委《关于支左工作中所犯错误的检查报告》对前段支左工作进行
了认真的自我批评，态度是好的，认识是比较深刻的。二、中央已经决定改
组省军区，
并着手成立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领导全省的“文化大革
命”和工农业生产。三、各革命群众组织应在省革委筹备小组的领导下，在
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基础上加强团结，开展革命的大批判，狠抓革命，
猛促生产，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工农业生产任务。
四、湖南省赴京汇
报代表团双方签订的《关于立即坚决制止武斗协议》很好，各群众组织必须
认真执行。中央决定稿曾两次送毛泽东审阅，本篇一、二是分别对这两次送
审稿的批语；本篇三是对这个决定稿的修改，其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
加写和改写的文字。
1967 年8 月10 日，中共中央下发了这个决定。

已阅，同意。

毛泽东
八月七日下午六时
除了军区负责之外，中央文革小组对湖南省军区二月二日关于
“湘江风雷”报告所友的“二·四批示”是错误的，“湘江风雷”是一
个群众人数较多的革命组织，在大发展中混入了极少数的坏人，造
成内部成分不纯，出现了一些缺点错误，但是不应该因此否定这个
组织。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是有责任的。从这里得到教训，未经调
查清楚，何必那样匆匆忙忙地根据一面之词发出“二·四批示”呢？
因此，中央要负主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