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不高［I ］的批语
( 1967 年7 月
1 3 日）
照办。
川
周恩来1 967 年7 月
1 3 日送审的这个通知稿，是由中共中央文化革
命小组组员戚本禹起草的，
主要内容是：

一、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一律不准以
任何借口挑动农民进城武斗，更不能为了武斗，发动农民制造凶器，发给枪
支弹药。二、不准以任何借口，
挑动农民在铁路、公路、水路沿线设置关
卡，拦阻车船，破坏交通运输。三、已经进城参加武斗和破坏交通运输的社
员，立即返回农村“抓革命，促生产”，所发武器一律收回。四、对参加武斗
的社员所作的各种
“优待” ，例如工分补贴等，
一律无效，不准实行。

因进城
参加武斗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生产损失、误工补贴，一律由挑动者负责。

五、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
凡有上述错误的人应立即改正错误，立功补过；
如坚持不改，一再违犯上述各条，要严肃处理，其首恶应依法惩办。
当日，
中共中央即下发了这个指示。
不宜称为坏人。
（I(

[I]
中共中央指示稿的开头有一段话，说到最近一个时期，江西等地
“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特别是某些省市地县公社的地方武装部门的
坏人，挑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农民进城参加武斗” 。毛泽东审阅时，将文中的
“坏人”一词改为“少数思想没有改造好的同志”，并写了这个批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