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播发
〈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
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的批语［I ]
( 1967 年2 月9 日）

伯达同志：
请与小组同志研究，此文可否公开发表，并予广播？是否有要
修改的地方，也请酌处。

毛泽东
二月九日
[I]
这个批语写在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办事组1 967 年2 月7 日编印的
《文化革命简报》第三九0 期上。这期简报登载了一篇题为《黑龙江省红色造
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的材料。材料说，
黑龙江省造反派在夺权斗争中
的经验是：

一、根据当地的具体斗争情况，鲜明地体现党的方针政策，
团结
省委内部执行毛主席正确路线的主要负责人和军队主要负责人，三位一体，
联合夺权。

二、在夺取省委的领导大权之前，
首先把无产阶级革命的喉舌报
社、电台和专政机关公安局掌握在左派手中，为最后夺取省委大权作好舆论
准备，坚决镇压反革命，保证夺权斗争的顺利进行。三、坚决地依靠被夺权
单位内部的左派力量，
团结中间力量，打击反动力量，夺取政权，
巩固政
权。

四、夺权斗争的根本经验，
归结到一点，就是毛泽东思想武装了左派队
伍，左派队伍运用毛泽东思想指导了夺权斗争。这篇材料发表在1 967 年2 月
10 日《人民日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