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卫戍区关于在大、中学开展
军训的两个总结报告的批语”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九日、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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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同志:
(一)此两件应即转发全国。(二)大学中学和小学高
年级每年训练一次,每次二十天。上课以后,在军训的二
十天中,军训时间每天不要超过四小时,同时学校原课程
每天相应减少时间四小时。(三)党、政、军、民机关,除
老年外,中年青年都要实行军训,每年二十天。以上请酌
办。

毛泽东
二月十九日
此两件总理[2]阅后送林彪同志。
根据手稿刊印。

都不要发表。各地经验已超过北京。我的批语也有些
不适应新情况。因此都不宜发表。
毛泽东
三月二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 根据毛泽东一九六七年二月十四日关于派人调查总结
北京两所中学军训经验的批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二月十
八日写出了关于在北大、清华等五所高等院校和在北京二中、二十
五中两所中学实行短期军政训练试点工作的两个总结报告,由中共
中央军委副主席林彪二月十九日送毛泽东审阅。本篇一写在林彪送
审的前一个报告的首页上。三月四日,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
陈伯达、组员王力给毛泽东写报告说:“大中学的军政训练,北京卫
戍区司令员傅崇碧同志主张在报上发表。主席批示的两个关于北京
的军政训练的文件,他们也主张修改后发表。请主席决定。”本篇二
就写在陈伯达、王力的报告上。北京卫戍区的这两个总结报告,后
来既没有由中央转发全国,也没有在报刊上发表。
[2] 总理,指周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