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不得把斗争锋芒
指向军队的通知稿等三个
文件的批语(2)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二日、十三日)

同意。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恩来[3]同志:
因是重要文件,应当由政治局通过,请你酌办。

毛泽东
一月十二日下午五时

已请总理酌处。
毛泽东
注释
一月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1] 指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代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
委起草的三个文件:一、中央关于不得把斗争锋芒指向军队的通知
稿。通知稿写道,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最主要的工具,它
担负着备战和保卫国防的伟大任务,担负着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
命的伟大任务。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得冲击人民解放军的机关。
有一些地方党委,借保证党和国家机密安全及党内文电正常传递为
名,把文化大革命中整革命群众的材料塞进军事机关,甚至挑动不
明真相的群众把斗争锋芒指向军事机关,这是极端错误的,是党纪
国法绝不允许的。一九六七年一月十四日,中共中央下发了这个通
知。二、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
的若干规定稿。规定稿指出;“公安机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
之一,必须适应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采取恰当的
方式,加强对敌人的专政,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大鸣、大放、
大字报、大辩论、大串连的正常进行,保障无产阶级的革命秩序。”
为此,作出依法惩办现行反革命分子等六项具体规定。一九六七年
一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这个规定。三、中央军委--
九六七年一月七日关于重申军队绝不允许当防空洞的通知稿。通知
稿指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来,我们曾三令五申,军队(包括

医院、疗养院、招待所等)决不能成为防空洞,窝藏一小撮党内走
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庇护那些坚持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以
及逃避群众斗争的人。但是,至今仍然有一些单位没有这样做,甚
至有的参与了压制、打击和镇压革命群众的行动。”“各级党委对此
必须引起严重注意,立即采取坚决措施,杜绝类似情况的继续发
生。”
[2] 本篇一、二写在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陈伯达、副
组长江青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二日为送审这三个文件给林彪(在中共
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不久被称中央副主席)
的报告(林彪当日即转报毛泽东)上;本篇三写在陈伯达、江青同
日为送审这三个文件给毛泽东的报告上。
[3] 恩来,即周恩来,当时任国务院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