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卫生部党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北京医院工作的报告的批语[1]（一九六五年八月二日）请书记处处理。
毛泽东八月二日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 　 这个批语写在卫生部党委一九六五年八月一日关于进一步改革北京医院工作给毛泽东并中共中央的报告上。
报告说：今年六月二十六日，主席对卫生部提出了严格的批评。
目前，我们正在根据主席的批评和刘少奇、 周恩来等的指示，检查我们的错误，并研究制定把卫生工作重点转向农村的措施。
现先就北京医院的进一步改革问题，提出我们的意见，请审核批示，以便立即着手执行。
一、彻底改变北京医院的性质，取消北京医院的名称，改称东单医院。
取消该医院专门承担高级干部及高级干部家属医疗的任务。
今后，该院和市内其他医院一样，完全向群众开放，并负责划区公费医疗任务。
二、 集中在原北京医院的高干及高干家属医疗任务，今后根据划区原则，分别由包括东单医院在内的各个划区医院负担。
今后，还拟加强和增设市区门诊部，负责群众和干部的医疗工作。
中共中央

八月十四日以中发〔〕 ４号文件将这个报告转发给各中央局，省、 市、 区党委，中央各部门并告总政治部，要求各地区对于类似北京医院的这种老爷医院，必须同样进行改革，纠正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