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王里l判：
对李宗仁［l］回国问题的报告的
批语和修改问
(1 965 年7 月
12 日
、
15 日）

[I]
李宗仁，原为国民党桂系首领。
1948 年4 月任国民党政府副总统，
1949 年1 月蒋介石引退后任国民党政府代总统。国民党政权崩溃后去美国。

[2]
本篇一是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调查部1 965 年7 月9 日关于李宗仁回国
有关问题的意几上写的批语。调查部意见说，程思远于6 月28 日抵达瑞士，
向李宗仁转达了在京所谈各节。国内建议，为了季的安全，回国前不要在欧
洲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书面声明，可在回国后再考虑。李同意这个意见，
并表示将在7 月20 日借其妻郭德洁同程思远一起经巴基斯坦回国。但程思远
建议，李一进国门就在机场发表书面声明并接见记者，说明回国原因和反帝
爱国立场。我们意见，对此可考虑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李不必一进国门就
发表声明，待回国商量后再发表声明；第二个方案，
同意李一进国门就在机场
发表书面声明并接见记者，但声明稿应事先同国内商妥，我们倾向采用第一方
案。本篇二、三是毛泽东1965 年7 月15 日对中央调查部关于李宗仁回国后发
表声明问题给我国驻巴基斯坦大使丁国任的电报稿的批语和加写的话。其中本
篇三写在电报稿下面一段话之后：
“李回国后的简短声明稿，仍请李拟定告国
内。如李认为需要抵沪商量后才好拟稿，也请李决定。”

[3]
总理，指周恩来。

似以第二方案Ill为较好，稿子问事前商好，并无坏处。请再酌。
总理：

毛泽东

七月十二日
你去上海是否多留几天，同李）3）面商声明稿，并同机回北京。
李回国，你似应到机场欢迎。

毛泽东
十五日早
可在上海住几天，商量好简短声明后，再来北京。

(1]
指中共中央调查部1965 年7 月9 日关于李宗仁回国有关问题的意见
中提出的第二个方案。

(2]
指李宗仁的书面声明稿。李宗仁1965 年7 月20 日抵达北京时在首
都机场发表声明。这个声明在1965 年7 月2 1 日《人民日报》发表。

[3]
李，指李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