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常委接见军委作战会议全体同志时指示纪要的批语（一九六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此件[1]已阅，退林彪同志。所提各项意见[2]，都同意。所谓十三项物质准备工作，如有文件，盼送给一阅。毛泽东五月廿五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一九六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常委在接见军委作战会议全体同志时的指示纪要。 这次会议是为贯彻执行毛泽东一九六四年在十三陵谈话中关于战略方针问题的一系列指示而召开的。纪要说：一九六五年五月十九日，中央常委刘少奇、 周恩来、 朱德、 林彪、 邓小平等同志接见了军委作战会议的全体同志。 在听取罗瑞卿和几位小组长汇报时，他们分别作了极为重要的指示。〔〕 　 指示纪要提出的主要意见是：（一）要立足于准备早打、大打，从各方面来打，我们准备好了，敌人就不敢轻易来打，就有可能争取推迟战争，甚至使战争打不起来。（二）要从战略上考虑问题，处理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 对增加兵员，要从全局来

考虑，军队搞得太多，就要影响国家经济建设。（三）备战工作要有重点，现在必须搞好工事，搞好部队的武器装备。可以先从部队抽一点力量去搞工事。（四）要从军事思想、物质基础和军队的政治工作三方面做好打仗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