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5 年1 月13 日）
印发工作会议[II同志们。这位人民代表的信121写得很好。他提
出的批评是正确的。今后千万不要做那些违〈危〉害人民利益的

[1]
指当时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

[2]
指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所
长马建献1965 年1 月3 日在北京开会期间写给毛泽东的信。信中说，我将深
藏心里已5 年的隐忧疑问，大胆向您反映。一件事是：
1958 年夏湖北等省放
出了水稻亩产数千斤的高产，我省组织参观团前往取经，我在参观中发现这
些高产是浮夸、虚报，仿学必然造成生产上的巨大损失。于是向参观团的领
导提出，但却当即遭到批判。参观后给省委写报告也不准讲调查了解的实
情，只能按公社书记介绍的写。回省后，我用私人信函向有关领导反映参观
见到的真实情况。泸州专署的一位副专员曾对我说：“你何不写信告到毛主席
那里去。”结果，到了1959 年即有人来追查这位副专员同我的谈话。我对此
一直想不通，难道不准一个革命干部向主席反映情况吗？难道向主席反映情
况的内容还有什么限制吗？另一件事是：
1959 年3 月我下放泸县石洞公社，
4 月初看到一封主席写给生产队长的信。

当时我迫不及待把这封信向社员宣读
了，社员们无不欢天喜地。接着，我又回本单位向职工读了。没想到，不几
天，
听说主席这封信不往生产队发了
，许多生产队根本不知道主席写过这封
信。我单位支部书记还批评我，说我向社员和职工宣读主席的信是歪曲主席
写这封信的意图。把主席的信收起来不宣传的事，在四川不是个别县、个别
单位，干部对此很不满，但又不敢说。这里面究竟是什么原因？值得主席注
意了解。

蠢事。

毛泽东
一九六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