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有坚持原则、消除分歧、加强团结、共同对敌的义务。
我们没有放弃原则、扩大分歧、制造分裂、认敌为友的权利。
[1] 这篇社论稿原题为《坚持原则，
消除分歧，加强团结，共同对敌机
毛泽东审阅时改为《我们要团结，不要分裂》，社论于1 963 年7 月13 日在
《人民日报》上发表。本篇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的文字。

( 1 963 年7 月）

中共中央决定，在
《人民日报》上再一次发表中共中央六月十
四日给苏共中央的复信，同时发表苏共中央七月十四日给苏联各级
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
以便让自己的党员和中国人民了
解中共中央和苏共中央双方的观点，进行比较和研究。其他全国性
报纸和省市级以上的报纸，也将发表苏共中央的公开信。

中共中央还决定，再一次以多种语言向全世界广播中共中央六
月十四日给苏共中央的复信，同时广播苏共中央七月十四日给苏联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

我们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的信虽然早在六月中旬广播了，
那时可能有些人没有收听到，又很可能有些反对我们的立场和观点
的人们不愿意收听，现在我们再广播一次，希望上述两类人，特别
是反对我们的人，耐心地听一听，以便这些人手中有材料，可以对
我们作出像样的批判。老实说，这些人过去对我们的一切批判，都
是不像样子的，都是不能说服人的。至于我们广播苏共中央七月十
四日的公开信，则只有一个理由，即这是一篇奇文。中国人有过两
句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恐怕世界上广大的革命同志和

[1]
这是毛泽东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言人声明7 月18 日下午稿的
修改。声明发表在1963 年7 月20 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