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组部关于各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报告上的批语（一九六三年一月八日）小平[1]同志：此件[2]请准备印发二月中央工作会议各同志。毛泽东一月八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2] 　 指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关于各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给毛泽东和政治局常委的报告。 报告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以后，各地对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普遍地引起了重视，做了许多工作，过去削弱和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有了很大转变。 但是各地区贯彻中央指示还很不平衡。 还有一些地方不能充分发扬民主，集体领导不健全，党内生活不正常。 另外，只要民主不要集中，只要自由不要纪律的极端民主化和无组织无纪律的倾向开始滋长。 因此，我们认为，今后必须：一、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地学习毛主席和中央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指示，全面领会和掌握指示的精神。 二、 按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 党委会、 常委会以及

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会，健全组织制度。 三、 为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使党委摆脱行政事务，采取一系列措施发挥政府和各部门的作用。 大权必须独揽，小权应当分散。 四、 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检查。 报告最后建议中央尽早把党的工作条例草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