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
决定稿川的批语［2)

(1962 年8 月31 日、
9 月14 日、
10 月7 日）
[I]
中共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8 月3 1 日，第一稿）共有7 个
部分，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9 月27 日通过的这个决定，增加了l 部分，共有8
个部分。《决定》指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商业工作的基本出发
点。我们的商业工作，应该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正
确地利用价值规律，通过适当的购销形式，促进农业和工业生产的发展，逐
步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品的供应。现阶段我国商品流通有3 个渠道：
国营商
业，合作社商业，集市贸易。国营商业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商业的主体和
领导力量。合作社商业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营商业的有力助
手。集市贸易是农民之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场所，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
移的客观需要，是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必要补充。另外，为了组织统一
的社会主义国内市场，《决定》还对商业方面的集中统一、分级管理问题作出
了规定。关于商业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步骤地整顿充实商业部门工作人员队伍
等问题，《决定》也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
本篇一是毛泽东在《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2 8 日稿）
》上写的
批语。毛泽东将“ 28 日”改为“8 月31 日” 。本篇二是毛泽东在
《决定》
（9
月9 日，第二稿）上写的批语。本篇三是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李先
念和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陈伯达1 962 年10 月
5 日给毛泽东的信上写的批
语。信中说：“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稿子，作了一些修改。现在把修改本
子送上，请审批。”

请尚昆111同志印发全会各同志121讨论。

印发各同志讨论。

毛泽东
八月三十一日

毛泽东
九月十四日

此件131即送周｜叫阅，再送刘、朱、邓阅，请邓办理。

毛泽东
十月七日

[1]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

[2]
指当时正在北京参加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的同志。

[3]
指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的修改稿。

[4]
用，指周恩来。

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