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3里：
关于赛福鼎［I］是否回新疆
工作问题的批语问

( 1962 年4 月27 日）
赛福鼎是否以回去工作为宜，请甚4 ＜酌〉定。
毛泽东
四月廿七日
[I]
赛福鼎，
即赛福鼎· 艾则孜，
当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书记处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在北
京工作。
[2]
这个批语写在周恩来送阅、统战部转报的赛福鼎对解决北疆群众外
逃问题的意见上。赛福鼎在意见中说，
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对塔城等
地部分群众外逃事件原因的分析和处理的意见，
提出必要时让他回新疆工
作，对处理这个问题是会有帮助的。毛泽东批示后，中央即决定赛福鼎回新
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