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及有关各同志：送上河北深县五公公社耿长锁的一封信[1]，山东省委一九六一年三月关于大小队矛盾问题座谈会材料[2]一份，湖北省委九月二十五日的报告[3]一份，九月二十七日邯郸座谈纪录[4]一份，另有河北的一批材料[5]，请你们一阅，并和你们的助手加以研究。
然后我们集会讨论一次。


这些材料表明：我们对农业方面的严重平均主义的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还留下一个问题。
农民说，六十条[6]就是缺了这一条。
这一条是什么呢？就是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却在大队，即所谓“三包一奖”[7]的问题。
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林、牧、副、渔的大发展即仍然受束缚，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仍然要受影响。
如果我们要使一九六二年的农业比较一九六一年有一个较大的增长，我们就应在今年十二月工作会议[8]上解决这个问题。
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


所谓大队“统一领导”要规定界限，河北同志规定了九条[9]。
如不作这种规定，队的八权[10]有许多是空的，还是被大队抓去了。
此问题，我在今年三月广州会议[11]上，曾印发山东一个暴露这个严重矛盾的材料。
又印了广东一个什么公社包死任务的材料[12]，并在这个材料上面批了几句话：可否在全国各地推行。
结果没有被通过。
待你们看了湖北、山东、广东、河北这些材料，并且我们一起讨论过了之后，我建议：把这些材料，并附中央一信[13]发下去，请各中央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及县委亲身下去，并派有力调查研究组下去，作两三星期调查工作，同县、社、大队、队、社员代表开几次座谈会，看究竟哪样办好。
由大队实行“三包一奖”好，还是队为基础好？要调动群众对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要在明年一年及以后几年，大量增产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类产品，我以为非走此路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