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工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社会主义的节约原则，认真实行经济核算。


四、统
一领导、分级管理，是国家对国营工业企业的管理原则，也是国营工业企业
内部的管理原则。五、在国营工业企业中，
必须发扬民主，贯彻执行群众路
线，
放手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全体工人、技术人员、职员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提高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把实行集中管理和开展群众运动正确地结合
起来。六、中国共产党在企业中的组织，是企业工作的领导核心。除总则
外，《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
（草案）》还包括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管
理，
工资、奖励、生活福利，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协作，责任制度，
党委
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党的工作等1 0 章，
共7 0 条。


[3]
毛泽东对这一指示稿的修改，主要是在第1 页讲到“这个条例草案
的目的，是要用毛泽东思想，把我们领导工业企业的经验，特别是最近三年
多的经验，
系统地加以总结，制定出一个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和能够更好地
为总路线、大跃进服务的，
管理企业的规章制度” 一段话中，删去了“用毛
泽东思想”
6 个字。此外，还将这一指示的下发日期署为1 961 年9 月
1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