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乔木[1]推迟返京、继续调查的批语（一九六一年五月九日）湖南省委转胡乔木同志：你的信[2]收到，很有用，已发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参考。
你继续在湘鄂两省就那几个问题进行调查，很有必要。
五月十五日返京的计划，还可以改为五月二十日到京。
小平[3]同志：起草委员会各委员到京时间不必提早，仍以五月十五日到京为宜，使他们可以多作几天调查工作。
胡乔木同志则宜于五月二十日到京，因为他提出了几个新问题，须作较详的调查。
毛泽东五月九日下午四时半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毛泽东的秘书。
[2]　 指胡乔木一九六一年五月八日给毛泽东的信。
参见本册第８９— ４页注[2]。
[3]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