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家[1]同志：
来信及附文收到。
此事不忙，
待我返京面谈再作决定为
宜。我颇有一些事想同你谈一谈。
祝健进！

毛泽东

四月二十四日杭州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 克家，
即臧克家，诗人。
当时任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
记、《诗刊》杂志主编。
关千起萃召开中央工作会议
的通知给邓小平的信
（一九六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小平〔〕 同志：
请你起草一个召开中央工作会议〔〕 的通知，
各中央局，
各省、市、
区党委的负责同志于五月十五日到达北京，农村人
民公社工作条例起草委员会的委员们
（列举名单，
照广州原

样）则于五月九日到达北京。
此次会议的任务是继续广州会
议〔〕 尚未完成的工作：
收集农民和干部的意见，
修改工作条
例六十条( 4 ] 和继续整
“ 五风
” 〔〕 ，
不讨论工业和城市整风问
题，或者只在会议末尾略为讨论一下，
这个问题留待七月会
议〔〕 上去讨论。为此，
到会各同志，应利用目前这一段时间，
对农村中的若干关键问题（食堂问题，
粮食问题，

供给制问
题，
自留山问题，
山林分级管理问题，
耕牛、农具大队有好还
是队有好问题，
一、
二类县、
社、
队全面整风和坚决退赔问
题，
反对恩赐观点、坚决走群众路线问题，
向群众请教、大兴
调查研究之风问题，
恢复手工业问题，

恢复供销合作社问题）
进行重点调查，下十天至十五天苦工夫，
向群众寻求真理，
以
便五月会议能比较彻底地完成上述任务。
此通知，请你找田家英〔〕 同志合作起草。今天晚上我们
谈好，
明天用电报发出，
是为至盼！

毛泽东

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 小平，即邓小平，
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一九六一年四
月二十四日，邓小平陪同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中央委员、阿尔巴尼亚
部长会议副主席凯莱齐到杭州访问。这时在杭州。
〔〕 这次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于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
十二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调查研究、群众路线、退赔、平反、
粮食、
“农业六十条
＂、手工业、
山林、商业和城市整风等问题。对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作了重要修改，通过了《农村人
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对草案的最重要修改是：
将原规定的公共食堂
”应积极办好
“，

改为
“在生产队办不办食堂，
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
” ；取消了原有的分配中的供给部分。会议制定
了《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
《中共中
央关于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
《中共中央关于改进
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通称
“ 商业四十条
” ) 、《中共
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通称
“手
工业三十五条
” ) 、

《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
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通称
“ 山林十八条
” ) 。会议决定，
在三年内减少城镇人口二千万以上，本年内减少一千万；
当年的钢
产量由原定的一千八百万吨调整为一千一百万吨。
〔〕 广州会议，指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五日至二十三日在广州举
行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草案）》（通称
“农业六十条
” ) 和《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农村人
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给全党同志的信》、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
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

区党委的一封信》。
〔〕 工作条例六十条，指一九六一年三月在广州举行的中共中
央工作会议上讨论并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共
六十条）。
〔〕
“五风
” ，指
“大跃进
” 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发生的
“共产
风
＂、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
〔〕 七月会议，指原计划在一九六一年七月举行的中共中央工
作会议。后来于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十六日在庐山举行。
〔〕 田家英，

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副主任、毛泽东的
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