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胡乔木报迭的关于解决公社食堂问题等调查材料的批语
过彻底整风的地方，群众敢于讲话，气氛较好，倒是一类二类的队，
因为没

有整风，现在问题反而多些。该县粮食都由大队而不由小队保管和加工，
对

社员安排口粮和发展养猪都很不利。这一点我们提出意见后，地、县委的同
志都表示同意立即改变。去年年终决算应发给社员的工资和应退赔的实物、
现金发得都很少，县委已决定最近加以解决。未整风的社队，县委也准备在
插秧后着手进行。湘乡原被认为是一类县，从我们所看到和听到的问题看
来，其严重程度不亚于湘潭。但是只要把问题揭开，发动群众认真整风，
也

是可以比较快地扭转局面的。
[4]

指胡乔木向毛泽东报送的4 份材料：
一、关于在韶山公社解决食堂

问题的报告。报告说，在韶山公社干部和社员讨论农业六十条的时候，我们
遇到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公共食堂问题。从群众反映看来，

大多数食堂目前实
际上已经成了发展生产的障碍，成了党群关系中的一个疙瘩。这主要是因为
它同工分值降低、社员收入减少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直接联系在一起，又在
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引起了许多不便。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食堂势在必散，
而且散了并不是什么损失，反而对整个工作有利。我们和韶山公社党委书记
毛继生一起，研究了韶山大队旺冲生产队的一个坚决要散的食堂。经过5 个
晚上的讨论，这个食堂在分散时遇到的种种问题，如房屋、某地、柴山、养
猪、困难户等，都一一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个经验证明，群众要求散的食
堂不但应该散，而且散得越快越好。我们认为，韶山公社解决旺冲生产队食
堂问题的经验是好的，

可以推广。二、关于韶山公社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
作条例（草案）》（六十条）的情况简报。简报说，自中央调查组入社以来，
全社各队层层召开了干部会、党团员积极分子会、社员会等，对农业六十条
展开了热烈的计论。讨论的主要问题是：

（一）第2 0 条，关于“三包一奖”
制，包产指标一定要落实，要留有余地。社员对此积极拥护，但对超产实物
奖励办法，持有不同意见。对于增产部分，一部分社员主张按倒四六分成，
即生产队六成，大队和国家得四成，
国家比大队要少得。大部分社员主张把
产量包死，按今年三定任务加增产增购任务，若再多增产也不增购。（二）第
26 条和第27 条，关于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问题。大家一致认为这是刺
激生产发展的好办法。（三）关于第33 条，大家一致认为按劳分配是调动社
员积极性的最好办法。对供给与工资的比例问题，
绝大部分社员赞成按三七

开分配。许多生产队提出，
大队三七开，生产队全部按劳分配。（四）第34

条，关于公共食堂，
多数人不自愿办。我们认为

，对于群众确实不自愿办
的，应积极帮助做好分散工作，全面安排社员生活。三、关于韶西大队杨家
生产队食堂分伙后的情况简报。简报说，农业六十条与干部、群众见面后，
杨家生产队召开了管理委员会，

一致同意马上散食堂。接着又开了社员会，
经过讨论，从第二天起就正式分伙做饭。据干部和部分社员向我们反映，散
食堂以后出现了如下情况：第一，节省了很多福利工。第二，提高了劳动积
极性。第三，增加了肥料。第四，’节省了烧柴。第五，社员用粮更加灵活，
更加精打细算，

能节约用粮。第六，为吃粮、吃菜而互相怀疑、“扯皮”的人
和事少了。由此看来，真正是群众要求散的食堂不如早散为好。四、毛华初
访问东茅塘生产队的调查材料。材料说，

4 月1 日，我回到曾在2 0 多年前居
住过的家乡东茅塘访问。乡亲们普遍反映，食堂办得不好，房子又挤又破，
锅灶没有了，生活不如前几年了，山林破坏太严重。在访问中，大家对以下
几个问题谈了看法：

第一，食堂问题。大家主张目前仍维持全年指标到户，
按月发粮，食堂煮饭，自己种菜，到插秧后再分伙。第二，养猪问题。大家
认为只要每人有七厘到一分自留地，粮食到户，有细糠碎米，经过今年和明
年，就会发展起来。第三，山林的管理问题。大家认为只要按高级社时的办
法去管就能管好。具体做法是：

山权属公家，包给私人培育管理。看来这个
办法值得研究采纳。对树木，也可以研究一个包管、包培育、分成奖励的
办法。
[5]
王任重，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二书记、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
延春，
当时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处书记。这时他们遵照毛泽东的指示，在湖
南帮助解决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