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的情况简报［1］上的批语
( 1961 年3 月29 日）
[1]
指中共中央办公厅1 961 年3 月24 日编印的《情况简报》第一一三
期上转载的山东省召开公社体制问题座谈会的情况材料（原载于山东省委办
公厅3 月17 日编印的《农村工作情况》第五号）。这个材料说，最近，山东
省委农村工作部召开了4 次关于公社体制问题的座谈会。在这几次座谈会
上，县、社的同志都一致要求把目前的大县、大社划小。从会议反映的情况
看，几年来之所以普遍发生严重的瞒产私分，乱偷乱拿，小队不重视大田生
产，社员生产不积极，不爱护耕畜、农具及公共财产，除了经营管理跟不上
等因素以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在一个核算单位内部，小队和小队之
间的经济水平不平衡，生产好坏和收入多少差别较大，但收益却由生产队统
一分配，从而产生了平均主义。
目前的生产队，从形式上看权力很大，生产
资料的所有权以及计划、包产、分配等权力都在生产队的手里，但实际上劳
力、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是由生产小队管理使用，各项生产任务是由小队
承担，生产好坏和收入多少也都取决于生产小队，所以生产小队才是真正的
“实力派” 。经过座谈讨论，大家认为必须实行四权统一，即生产资料所有权
和使用权的统一，生产权和分配权的统一。根据四权统一的原则，核算单位
应当就是直接的生产单位。在核算单位以下，设常年固定的只包工不包产的
生产小队，不设包产单位。因此，核算单位的规模，不宜过大，
一般应相当于
原来的小高级社和大初级社，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小核算单位和大包产单位。
生产队的户数一般以五六十户为宜，生产小队一般以10 户左右为宜。生产队
对生产小队应当实行地片、劳力固定，耕畜、农具也应固定给小队使用。

陶铸、陈伯达Pl同志：
你们一到，请即看此件。下午一时－左右，我们谈话时，研究一
下这个问题。
毛泽东
二月廿九日上午四时
阅后退毛。
[I]
陶铸，
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陈伯
达，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毛泽东的秘书。

1 96 1 年3 月
，毛泽东和陶铸、曾志在广州珠岛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