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南充市火花公社一九六○ 年决算分配经验[1]的批语（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九日）印发各同志[2]。
这个问题有普遍性，请各地同志注意研究四川的经验。
毛泽东三月十九日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　 指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四川省委第一书记李井泉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七日报送毛泽东的材料，题为《 群众拥护哪一种分配方案？
— — 四川省南充市火花公社一九六○ 年决算分配的经验》。
材料说，火花公社第三管理区是一个收入水平较高的管理区，南充地委农村工作部二月份在这个管理区发动群众讨论了一九六○ 年决算分配的问题，提供群众讨论的三种分配方案是：（１）只包老小两头，劳动力全部按劳分配；（２）包老小两头，照顾困难户，其余劳动力实行小部分伙食供给；（３）包五保户，照顾困难户，其余实行小部分的伙食供给。
讨论的结果，赞成第三种方案的人最多，占百分之八十一点二。
理由是：（１）可以解决百分之十的困难户的问题。
（２）劳动力强的可以多劳多得，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南充专区五百多个公社中，实行第三种方案的公社最多，占百分之七十六点八四。
四川省委已经把火花公社的决算分配经验批转各县参考，指出要因地制宜，不能强求一律。
既要考虑当地的生产和收入水平，又要照顾绝大多数社员的意见。
不论采取哪种方案，供给部分都不能超过三成。
[2]　 指当时正在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