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工农业并举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
一个重要规律｝
［！］一文的批语

( 1960 年11 月
11 日）
退陈伯达[1]同志：
此文看过，可用。

毛泽东
十一月十一日廿四时
川
指拟在《红旗》
1960 年第二十二期上发表的《工农业并举是我国社
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规律》的社论稿。社论稿说，毛泽东同志提出要把农
业放在经济问题中的首要地位，
同时又讲过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
举的观点，这是马克思主义者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一个创造性的新概括。

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迅速发展农业，这两件事是互为条件、互相结合、互相促
进的。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正是正确地表述了农业需
要同工业密切地同时并进这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律。为更好地贯彻
执行这一方针，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来进一步处理农业发展的
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是关于农业生产力的问题，主要是在各个经济部门更合
理地安排劳动力，使农业生产第一线保持足够的劳动力；一个是关于农村社
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问题，主要是坚持和巩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三级所有
制。这将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改变目前农业发展落后于工业发展的状况。为
此，我们要积极推行农业技术改造，但在目前只能在局部地方逐步实现农业

对《工农业并举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规律》一文的批语
机械化。因此，保证足够的农业劳动力是保证农业发展的头等要素，也是保
证工业和其他各项事业发展的头等要素。农村中劳动力的合理安排，最重要
的是解决农业和非农业两个方面的安排问题。不能任意地从农业生产方面抽
调劳动力。党中央提出在各个经济部门合理安排劳动力，使农业生产第一线
能够保持和配备足够劳动力这个方针，是一个掌握经济规律的问题。在社会
生产中，劳动力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我们要避免劳动力浪费。妥善地解决
劳动力节约和合理分配，就农村来说，这是同坚持和巩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
公社三级所有制分不开的。三级所有制，是现阶段人民公社最好的根本制
度，是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的根本制度，必须在一个长时期内稳定下来。

1960 年11 月16 日出版的《红旗》杂志第二十二期发表了这个社论。

[2]
陈伯达，当时任《红旗》杂志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