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组部、中监委关于信阳问题的调查材料[1]的批语（一九六○ 年十月二十六日）请刘、周[2]今日即看，下午谈一下处理办法。毛廿六日上午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指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监察委员会四名干部一九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关于河南省信阳地区大量饿死人和干部严重违法乱纪等问题的调查材料。 十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李富春将这一调查材料报送毛泽东。 毛泽东的批语，就写在李富春的报告上。[2]　 刘，指刘少奇。 周，指周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