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河南省委贯彻北戴河会议[1]部署情况简报的批语（一九六○ 年八月二十七日）此件[2]发各中央局，省、市、区党委参考。
中央八月廿七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　 指一九六○ 年七月五日至八月十日在北戴河举行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
[2]　 中共河南省委一九六○ 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贯彻北戴河会议的部署给中央的报告说，八月十七日至二十二日，省委常委听取了北戴河会议精神的传达，对中央关于保粮、保钢和保证完成外贸的三个重要指示作了研究和部署。
常委们一致认为，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坚持马列主义的原则，对国际上以赫鲁晓夫为代表的右倾机会主义进行坚决的、长期的、彻底的斗争。
在斗争中，完全拥护中央关于坚持原则、坚持团结的方针和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
为了系统贯彻北戴河会议精神，省委决定于八月二十六日召开工作会议，会期八天到十天，先传达和讨论形势问题，然后具体研究如何在河南开展以保粮、保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安排今年后四个月的工作。
九月四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河南省委的这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