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会议的两点建议给苏共中央的信
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亲爱的同志们：
( 1960 年6 月10 日）
我们收到了你们六月二日和六月七日两次来信，我们完全同意
你们在六月七日来信上所说的关于社会主义阵营各国共产党和工
人党代表会议和华沙条约缔约国II I政治协商委员会会议推迟召开的
意见121
我们认为：在六月二十日罗马尼亚工人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
的时候，各兄弟党代表就这两个会议召开的日期和地点，初步交换
意见，然后根据各兄弟党中央商谈的结果，最后加以确定；同时，
还可以对兄弟党代表会议的内容初步交换意见，但不作任何决定。
这样的安排是适当的。
川
指苏联、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波兰、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8 个国家。他们于1955 年5 月14 日在华沙签
订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条约指出，缔约国将致力于“国际和平和安
全”，并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规定设立武装部队联合司令部和政治
协商委员会等组织。
鉴于社会主义阵营各国兄弟党代表会议所讨论的问题，不但同
社会主义阵营十二国P l共产党和工人党的实践密切相关，而且同全世
界各国共产党的实践密切相关，并为他们所十分关切。因此，我们
建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成员，除了社会主义阵营十二国兄弟党的代
表以外，最好还包括资本主义世界所有的共产党和工人党的代表叫
至少应当包括欧洲、美洲、亚洲、非洲和澳洲的一些重要国家共产
党的代表，例如包括法国、意大利、英国、美国、加拿大、墨西
哥、巴西、古巴、印尼、印度、日本、伊拉克、叙利亚、澳大利亚
等十四个国家的党的代表。我们认为，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
大问题，由社会主义各国的党同资本主义世界各国的党共同讨论，
取得共同的意见，是更为适当和更为有益一些。当然，可以考虑，
这次会议的共同宣言l坷，仍然像上次莫斯科会议l叫那样，由社会主义
阵营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签署发表。至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共产党
对这个宣言采取什么态度，可由他们自己决定。
为了很好地准备各兄弟党的代表会议，我们建议，在这个会议
召开之前，经过各兄弟党中央的同意，产生一个起草委员会，为会
议准备宣言草案，以便各兄弟党能够事先讨论和交换意见。
对于以上两点建议，请你们加以考虑，并且希望将你们的意见
告诉我们。
致
共产主义敬礼！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1960 年6 月10 日

--- 注

[2]
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后来于1 960 年1 1 月在莫斯科召开。
华沙条约缔约国政治协商委员会会议后来于1 96 1 年3 月在莫斯科召开。

[!] 指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越南、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
国、朝鲜、蒙古、波兰、罗马尼亚、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等12 个社会主义
国家。

[2]
苏共中央接受了中共中央的这一建议。后来，有81 个国家的共产党
和工人党的代表团参加了这次会议。

[3]
这次代表会议的共同宣言，即《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声
明》，由81 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团一致通过，
于1960 年12 月
5 日正式
发表。

[4]
指1957 年1 1 月14 日至16 日在莫斯科举行的1 2 个社会主义国家的
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