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广东省委关于农村“ 三反”问题的两个文件的批语（一九六○ 年六月十四日）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现将广东省委关于“ 三反”问题的两个文件[1]，发给你们。
中央认为广东省委提出来的问题和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办法是正确的，可供各地参考。

中央年月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　 指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一九六○ 年五月二十一日关于搞好农村“ 三反” 彻底改进干部作风的意见和广东省委六月四日关于农村“ 三反” 一定要大获全胜的报告。

陶铸说，从我这次在汕头地区了解到的一些情况看，总的说来这一地区今年的情况是好的，但是近一二年来，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的坏作风，在相当多的干部中大为滋长了，一部分公社以下干部的贪污腐化、 铺张浪费、 违法乱纪、 强迫命令等行为，更是发展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

根据中央首先搞好农村三级干部“ 三反” 的指示，我省农村的“ 三反”运动已全面展开。

为什么首先要在农村搞“ 三反”？
我认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公社化以后，生产关系大改变，而公社的上层建

筑却没有适应这种改变，公社干部的觉悟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极不适应。
这次“ 三反” 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搞好这次“ 三反” 的关键，在于放手发动群众。

方针是：发动群众大鸣大放，领导上积极为群众撑腰，把坏人坏事彻底揭发出来，边揭发边处理。

运动一开始，首先要向群众公开宣布，这次“ 三反” 是整干部的作风，他们有权利批评和揭发干部的问题，清查各种帐目，公社各级领导对群众绝对不允许打击报复；其次要向群众讲清楚，涉及到群众占一点小便宜的问题，一律不予追究；再次要对干部反复交代政策，促使有贪污行为和瞒产私分多得的人及早坦白，并退出贪污和私分的物款，对这样做了的人处理从宽，否则加重处分。

公社干部不准单独搞食堂，要和社员一道吃饭，认真办好社员食堂。

公社各级干部必须立即按规定参加劳动。

在运动中，要特别注意审查“ 三反” 的领导核心，贯彻阶级路线，依靠贫下中农、 雇农积极分子。

这次运动，对绝大多数干部，主要是教育提高，领导上要很好掌握政策，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解放与保护多数。

处理面应控制在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三以内，同时要吸收一批在运动中表现较好的骨干分子参加公社各级领导核心。

我认为“ 三反” 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此严重，省、地、县委都有责任。

近两三年来我们的工作作风不深入，光靠开会、发文件、办刊物、要数字来指导工作，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东西相当多，这是应该承认的。

今后除对公社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整风外，最彻底的办法是改善省、地、县三级的领导作风。

特别是县一级，必须深入到公社、大队、小队中去，进行具体的领导，以身作则，影响教育各级干部。

我建议从现在起到一九六二年，要立即恢复土改和合作化时与下面干部、群众“ 三同”的作风。

除省委已规定省委同志每年保证有四个月在下面外，地委同志应有六个月在下面，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委委员、五分之四的县委常委、县委书记都要有七个月在下面。
广

东省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目前农村“ 三反”运动正在顺利展开，情况很好，但也有少数地区运动不深不透，需要补课。
省委认为，现在必须继续加劲，使运动大获全胜。

关键是要开好以小队为单位的社员大会，让群众鸣放深透，把干部作风整好。

二、坚决转变作风。

这是关系到人民公社制度能否巩固提高，生产能否飞跃发展的严重问题。

目前转变作风的中心一条是走出办公室，跳出会议圈子，打掉官气，到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去，特别是到落后地区和落后队去，与群众同吃、 同住、 同劳动、 同商量。

为了彻底转变作风，希望各地根据省委颁发的农村工作干部守则十二条，制定自己的干部守则，作为纪律。

同时还必须建立、 健全各种必要的制度，堵塞漏洞，使管理工作跟上去。

三、 全力办好食堂，这应作为“ 三反” 整改的中心。

办好食堂最重要的是干部一律参加食堂，坚决依靠贫下中农。

县、社、大队、小队四级领导，均应派出较强的干部亲自抓生活；粮食统一由大队管理，按月发到食堂；食堂用地每人平均要有一分左右；食堂必须有集中吃饭的饭厅。

四、突击扩种杂粮。

要把一切能种的土地都种上，并利用现有耕地间种、套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