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工作中错误问题报告川的
指示稿阳的批语

( 1960 年3 月31 日）
尚昆口l办。

[1]
指中共宁夏区委1960 年3 月
2 5 日关于纠正中宁县工作中的严重错
误撤换县委主要领导成员问题给中央并发各地、市、县委的报告。

[2]
指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宁夏区党委纠正中宁县工作中严重错误问题的
报告给宁夏区党委并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各党组的指示稿。指示
稿说，中宁县的问题，虽然是个别的，但其性质是严重的。谎报成绩，隐瞒
缺点，甚至对反映真实情况的人进行打击报复，是一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
行为，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凡有这类坏人坏事的单位，都应当接受中宁县的
教训，及时地严肃地予以处理，
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每个共产党员，
都必
须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
勇于向党
的领导机关反映各种真实情况，
并且向党内外一切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现
象，进行坚决的斗争。本篇二是毛泽东在指示稿中加写的一句话。

1960 年3
月31 日
，
中共中央下发了这一指示。

[3]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央办公厅
主任。

并可登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