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代表参加华沙条约［叮缔约国
政治协商会议例会给赫鲁晓夫［2］的复信

(1960 年1 月31 日、
2 月
1 日）

照发。

毛泽东
一月卅一日

[1]
指苏联、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波兰、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8 国于1955 年5 月
14 日在华沙签订的条约，
有效期20 年。条约规定设立武装部队联合司令部和政治协商委员会等组织。

同年6 月4 日条约生效时，华沙条约组织正式成立，总部设在莫斯科。

[2]
赫鲁晓夫，
当时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
[3] 这个批语写在周恩来1960 年1 月
3 1 日送审的复信稿上。送审稿所
署的日期为
“ 1 960 年1 月31 日”，毛泽东审批后，发出时周恩来将日期改为
“ 1960 年2 月
1 日” 。

毛泽东全集第四十三卷

亲爱的尼·谢·赫鲁晓夫同志：
您一月二十三日的来信收到了。感谢您把召开华沙条约缔约国
政治协商委员会例会Ill的决定通知我们。我们决定派康生同志
（中
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刘晓同志
（中共中央委员、中国驻苏联大
使）和伍修权同志（中共中央委员）为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出席这
次会议。我们相信，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促进国际紧张局势的和
缓，揭露帝国主义好战集团的扩军备战阴谋，以及鼓舞全世界人民
争取和平的斗争意志等方面，必将作出新的贡献。我们预祝会议
成功。
致以
共产主义的敬礼

毛泽东
一九六0年二月一日

[1]
这次会议后来于1960 年2 月4 日在莫斯科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