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冶金部关于一九六○ 年至一九六七年钢铁工业远景规划草案[1]的批语（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各同志阅，退毛。要件··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释[1] 　 冶金工业部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印发的这份规划草案指出，钢铁工业今后八年发展规划的要求是：一、 继续贯彻执行大、 中、 小并举，中央与地方并举和土洋并举的方针，保证高速度的发展。 二、 在各大区建立起完整的钢铁工业体系，基本上解决钢铁工业的布局问题。 三、 完全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对钢铁产品品种的需要。 根据上述方针和任务，初步设想一九六七年钢产量达到六千至七千万吨或七千至八千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