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远景规划草案（1］的批语
各同志阅，退毛。
要件
( 1959 年12 月）
川
冶金工业部1959 年12 月14 日印发的这份规划草案指出，钢铁工业
今后8 年发展规划的要求是：一、继续贯彻执行大、中、小并举，中央与地
方并举和土洋并举的方针，保证高速度的发展。二、在各大区建立起完整的
钢铁工业体系，基本上解决钢铁工业的布局问题。三、完全解决国民经济发
展对钢铁产品品种的需要。根据上述方针和任务，初步设想1967 年钢产量达
到6000万至7000万吨或7000万至80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