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广东对部分副食品实行派购办法的批语[1]（一九五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李先念[2]同志：广东派购办法，请你研究一下，看是否可以推广。 你那里开什么会议没有？如有会议，可和较多的同志一道研究一下。毛泽东十月廿三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这个批语写在新华通讯社一九五九年十月十七日编印的《 内部参考》 第二八八九期上。 该期登载的《 广东实行派购办法，猪和家禽的收购量大增》 一文说，广东商业部门在八、 九月内贯彻执行中共广东省委和省人委关于实行猪、 鸡、 鸭、 鹅和蛋品的派购办法的指示后，这些副食品的收购量大增。 实行派购办法是根据市场情况和国家需要，对人民公社的各级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员派购一定数量的猪、 鸡、 鸭、 鹅和蛋品，要求人民公社和社员向国家履行一定的交售任务。 派购一般只占产量的很少一部分，大部分产品仍归饲养集体和社员个人支配。 由于这种办法兼顾了国家、 公社和个人

的利益，受到了社员的普遍拥护。[2] 　 李先念，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央财经小组副组长、 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