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福建省委关于传达八届八中全会
决议情况简报的批语

( 1959 年10 月16 日）
这个文件好。采取这种态度说话，甚为适宜。各地可以参照
办理。讲过了一个
〈次〉，可以再讲一次，如福建那样的办法。此件
发给各省、市、区党委，想一想，酌量办理。

毛泽东

十月十六日

[1]
指中共福建省委1 9 5 9 年1 0 月9 日关于传达八届八中全会决议情况
给中央的第四次简报。报告说，遵照中央指示，我们于9 月25 日召开民主人
士座谈会，
向他们传达八届八中全会决议。上午，
宣读全会的两个决议及有
关文件，并且听了毛主席9 月15 日在北京各民主党派、
团体负责人座谈会上
的讲话录音。下午，省委第一书记叶飞同志根据毛主席的讲话精神，向他们
作了讲话。到会人士听了传达后，
大多数人表示拥护我党中央的决议，认为
对自己教育很大，普遍反映提出反右倾、鼓干劲是十分必要的、适时的。但
有一部分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惊奇、猜测、疑惧和糊涂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