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委关于解决水利问题的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九年十月十日）震林[1]同志：此件[2]看了，请提到书记处会议上谈一下，予以批准。投资问题，请与有关部门及总理研究一下，然后确定。毛泽东十月十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震林，即谭震林，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国务院副总理。[2] 　 指中共河北省委一九五九年十月六日关于解决河北省水利问题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 报告说，为了具体贯彻执行我们今后三年的经济建设方针，从一九六○ 年至一九六二年，在水利上我们需要做好三件事：首先解决洪水灾害问题；其次解决沥水灾害问题；与此同时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化。 为此共需国家投资十二亿七千万元，每年平均四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