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9 年9 月14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庆祝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的时候。特赦一批确实已
经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我国的社会
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取得了伟大胜利。我们的祖国欣欣向
荣，生产建设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空前巩固和强大。全国人民政治觉悟和组织程度空前提高，国家的
政治经济情况极为良好。党和人民政府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罪犯实
行的惩办和宽大相结合，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已经
获得伟大的成绩。在押各种罪犯中的多数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改
造，有不少人确实已经改恶从善。根据这种情况，中国共产党中央
委员会认为，在庆祝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的时候，对
于一批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
犯，宣布实行特赦是适宜的。采取这个措施，更有利于化消极因素
为积极因素，对于这些罪犯罪日其他在押罪犯的继续改造，都有重大
[I]
这是毛泽东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的名义在第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上提出的建议。

的教育作用，这将使他们感到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只要
改恶从善，都有自己的前途。
上述建议，并且作出相应的决议。
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