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秘书厅
一份学习简报［l］上的批语

( 1959 年7 月27 日）
立即印发。

毛泽东
七月二十七日

[l] 指国务院秘书厅党委办公室1 959 年7 月9 日编印的第二十五期
《秘
书厅学习简报》。简报说，近两周来，我厅多数单位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压缩
社会购买力的紧急指示过程中，空气较前大为活跃，议论很多，综合整理如
下：

（一）关于人民公社问题。
1.
认为建立人民公社的条件不成熟。
2.
认为

人民公社所有制与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不大适应。
3 .
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和
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不适应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群众觉悟，吃

饭不要钱也不符合按劳付酬的分配原则。
4 .
人民公社的发展大急大猛了。
5 .
人
民公社是群众运动搞起来的，但政策没有跟上去。有的有了正确政策，但在

执行中又发生了偏差。（二）关于去年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
1. 认为“全
民炼钢” 的口号是不对的，
“小土群” 可以不搞，
1070 万吨钢的指标也可以

不提。
2 .
钢的指标是领导上主观主义地规定的。
3.
以钢为纲的口号有问

题，只有钢满足不了经济生活多方面的需要。